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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政协各专门委员会、政协机关与党委、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对口联系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28 17:37:06 发布人:区政协_Admin 信息来源:南海政协
关于区政协各专门委员会、政协机关与党委、政府
有关职能部门对口联系安排的通知
区政协各专门委员会、政协各镇(街道)工作委员会:
由于区政协专门委员会设置变动,经主席会议研究决定,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对口联系职能部门工作作相应调整,调整后安排如下:
一、提案委员会。对口联系区委办(区府办)。
二、经济委员会。对口联系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发改、统计)、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贸、科技)、区财政局、区农林渔业局、区城乡统筹办、区审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区金融办、区公资办、区工商联、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气象局。
三、城建资源环境委员会。对口联系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国土、住建、规划、水务)、区环境保护局、区交通运输局。
四、文教体卫和文史委员会。对口联系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文化体育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档案局。
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对口联系区委政法委、区社工委、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司法局、区监察局、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管)、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药监、质监)、区信访局、区总工会、区团委、区妇联、区法制办。
六、镇(街道)联络委员会。对口联系区政协各镇(街道)工作委员会。
七、港澳台侨联络委员会。对口联系区委统战部(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区港澳台办公室)、区外事侨务局、佛山海关驻南海办事处、南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南海边防检查站。
八、办公室。对口联系区委办(区府办)、区数据统筹局。
九、综合调研室。对口联系区决策咨询和政策研究室。
十、组织联络室。对口联系区委组织部、区人才办。
佛山市南海区政协办公室
2017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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