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海区纯电动公交车充电设施建设的提案
发布时间:2017-05-27 10:32:39 发布人:区政协_Admin 信息来源:南海政协
关于南海区纯电动公交车充电设施建设的提案 随着节能减排战略的持续深化实施,新能源客车在我国客车领域扮演这愈来愈重要的角色,根据粤府办〔2016〕23号文件以及粤发改资环〔2017〕76号文件的要求:“到2020年,珠三角地区新能源公交车保有量占比超85%,其中纯电动公交车占比超75%,珠三角地区成为全国纯电动公交车推广应用的示范区域。其中深圳市于2018年、广州市于2019年、佛山市于2020年力争实现纯电动公交占比达100%。” 可见在未来几年中,纯电动公交车规模将快速发展并成为我区公交车的主力车型,而纯电动公交车配套的充电设施亦应跟进发展完善。 一、基本情况 我区充电设施建设实行市场化运作,目前由获得区发改局批文的佛山市瑞兴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和广东中研能源有限公司建设和运营充电设施,共建设充电桩52个,我区已投入使用的纯电动公交车216辆,折合桩车比为1:4.15,具体如下:
二、主要问题 (一)充电资源分配不均匀的问题 目前我区纯电动公交车型续航里程较短(100至160公里)且充满电时间较长(1至2小时),因此我区纯电动公交车主要采取慢充快补的充电策略:利用收班至发班期间充满电,营运过程中利用发班间隔短暂补电。 在实际使用中,桩车比为1:4能基本满足车辆充电需求,但我区纯电动公交车根据推广任务分散至各镇街线路,各充电站点的车桩比差异巨大,例如大沥、和顺、西樵和丹灶客运站的桩车比不足1:3.5,满足充电需求;但千灯湖、平洲渡口枢纽站的桩车比达到1:6.6,处于满负载使用,当发生充电桩故障将严重影响纯电动公交车的发班准点率,给市民的出行带来不便。 (二)充电桩建设滞后的问题 目前南海区公交车规模约2200辆,按文件要求,至2020年预计须增加纯电动公交车2000辆,平均每年500辆。按桩车比1:4计算,须增加配套充电桩500个,平均每年125个。根据南汽车推广办〔2016〕11号《关于落实2016年我区公交充电站建设任务的通知》,2016年度我区拟在20个公交站场建设238个充电桩,但截止目前仍未有相关建设项目实施。 (三)我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任务未明确的问题 充电桩是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配套产物。在2016年12月30日,财建〔2016〕938号《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文件正式出台,由于补贴政策的调整,我区下阶段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任务未明确,也间接影响了充电桩的建设规划。 三、解决建议 (一)明确下阶段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任务 一是建议尽快出台地方性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二是区政府与各镇街、企业保持沟通协调,制定下阶段推广应用任务,在前期规划中应充分考虑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不确定因素,合理布局纯电动公交车及配套充电设施,提高实施效率。 (二)设立充电设施建设牵头机构,统一指挥 真正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充电设施建设大格局,明确各级单位的分工任务及职责,配合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进度,由牵头机构统一安排充电设施建设任务并定期督办,以增强充电设施建设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建立充电设施信息监控平台,资源整合 因充电设施建设市场化运作,预计将有多家单位参加我区充电设施的建设和运营,为了确保对充电设施的安全和高效地管理,建议政府主导建立充电设施信息监控平台,整合各充电设施运营单位的后台监控信息,并允许纯电动公交车运营单位调用数据,提高利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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