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引导南海民间资本进入公共领域建设的建议
民间资本参与公共领域的投资,对促进民间投资发展和项目建设均具有积极意义。近年,我国社会公共事业发展较快,交通、市政、教育、医疗等公共事业领域相继向民间资本开放,但与南海高速的经济增长幅度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相比,还相对滞后。深究其因,具体有以下两点:
一是市场开放程度有待提高。民间资本参与社会公共领域如市政建设、能源供应等建设等方面还不够开放。垄断行业大多由政府或国有资本掌控。如现时的加油站大多由中石油、中石化和国资公司开设,民企很难进入;又如在专业市场方面,一些市场竞争非常充分的零售性质的行业,如家电、通信等还是由国企在经营,就显得思想不够开放,这些完全可以让民间资本参与。
二是积极引导不够。社会公共事业建设项目大都投资回报期长、短期经济效益低,准入门槛高,民间资本投资社会事业的意愿普遍较弱,这就需要政府的积极鼓励与引导。在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社会事业建设领域的奖励和补助政策需要加大力度。
有见及此,就如何引导民间资本投资社会事业项目,本人有以下几点建议:
一、营造民间资金投资环境,致力民间资本在南海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日趋壮大。区委区政府政府尽快专门制定及出台《南海区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意见》及公布《南海区适宜民间资本投资的项目清单》引导和激活民间资本,把城市基础设施、轨道交通、教育设施建设等大项目、大平台、大产业建设面向民间资本招商引资,破除民间资本准入的壁垒,以实现对民间资本的真正让利,让民间资本参与南海区新一轮的百年经济大发展。
二、根据《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关于开展县城深化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紧抓机遇,争取成为国家城镇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的试点县市。重点围绕生态环保、市政公用、交通设施、社会事业等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动深化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全面推广使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引导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该等领域投资经营。每个领域的投资,都应该有专门的政策支持,同时,在具体项目的建设上,还会有保障和服务措施。在保障投资主体的平等地位原则上,落实项目用地的优惠政策,并建立健全合理的回报机制、服务体系,为民间资本进入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三、建立南海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滚动项目库,筛选出首批试点项目。出台《南海区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实施办法》等指导性文件和分领域PPP项目的标准合同范本。通过《实施办法》对确定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项目范围、模式和流程以及政府履约、投资回报、经营期限、财政政策、金融政策、用地政策、价格政策、保障机制等内容将作详细的规定,有效激活并释放南海民营经济的强大发展的动力。
期望透过以上建议,让南海的民间资本在参与南海公共领域投资建设期间,既可(放开门槛)“进得来”,还(预期利润)“留得住”,更有(发展空间)“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