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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推进我区农村水利改革支持美丽乡村建设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7-05-27 08:54:06 发布人:区政协_Admin 信息来源:南海政协
切实推进我区农村水利改革支持美丽乡村建设的建议
近年来,广东省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广东省流域综合规划、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规划等近百项规划描绘出广东水利改革发展的蓝图。我们也应更加客观地认识到,我区农村水利工作在水利工程、建设标准、长效管护、改革创新等方面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为此,建议:
一是加快农村水利工程管理制度改革。落实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把水资源论证作为产业布局、城市建设、区域发展等规划审批和项目建设的重要前置条件。扶持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建设,规范推进协会运作管理,加强农村抗旱排涝服务队、灌溉试验站、机电排灌维修公司等专业化队伍建设。积极推进村级水管员制度和财政购买社会化服务制度,逐步建立健全产权明晰、权责落实的江苏农水工程管理新体制。
二是加强部门协作机制。 地税部门与水利、财政部门主动联合开展水资源税管理工作,在确认纳税人信息的基础上,强化税源监控、纳税评估环节信息比对,将风险点及时推送给税源管理部门和税务稽查部门进行应对处理,初步形成水资源税风险的闭环管控。 地税、水利、财政等部门定期召开水资源“费改税”联席会议,做好取用水企业纳税人的管理,及时通报水资源税管理有关信息。尤其注重利用水资源税信息交换平台,建立信息传递和共享机制,获取准确、可靠的征收依据。
三是探索引入社会资本,改革项目实施管理方式。在项目建设方式上,积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建设和管理农田水利工程,试点引入社会资本建设和管理大田作物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农田高效节水灌溉建设管理的改革试点项目。学习地方经验,尝试“企业+农民用水协会”模式,协会负责灌溉组织、水费收取、维修养护等工作,企业提供资金技术支持,双方根据持股比例不同分享投资管理红利,形成了优势互补的共同体。政府安排资金用于节水奖励和灌溉专项补贴,建立了风险共担、兜底运行的保障机制。试点代建制,设计施工总承包、以PPP融资模式,带动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建设。引入竞争机制,积极培育专业化服务市场主体。加大水利人才引进及现有在岗人员的培训力度,完善水利市场主体诚信机制建设,试行水利公共服务向社会力量购买。
四是优化整合水行政综合执法。整合执法力量,组建水行政综合执法机构,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及时排查化解水事矛盾、查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维护良好的水事秩序。建立统一的管理机构,使水利改革实现重要决策有平台、部门协调有途径、日常工作有人管。建立水利改革使用绩效考核评估长效机制,要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质量考核体系,将考核指标的要求贯彻到生态文明创建的全过程中。探索成立由职能部门、科研单位、水利修复企业等成立水利改革机制委员会,对地区内水利项目的情况实施绩效审计调查,如抓住政府扶持的项目任务完成情况、项目建设和运行情况、资金管理等,保证资金运行清晰透明,并结合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评价,对实施理想的项目单位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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