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区自组织发展情况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7-05-23 15:04:55 发布人:区政协_Admin 信息来源:南海政协

关于社区自组织发展情况的建议

背景:党的十六大以来,随着党和国家在社会治理体系上的不断完善,社会对社区工作的发展亦提出了新的要求。国务院民政部、省民政厅也先后出台《加快推进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的意见》、《关于培育发展城乡基层群众生活类社会组织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指导基层社区工作的开展和群众组织的推广。

南海区作为社会服务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前沿阵地,政府行政职能的重点除推动经济发展外,也开始着力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其中桂城以“关爱桂城”建设作为构建社会管理创格局的核心工程,政府联合民间力量共同培育社会组织与志愿团队,构建服务群众的“第三方力量”。社区自组织作为“第三方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影响着社会管理创新的成效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现状:2015年6月份透过信息收集、走访、电话访问等形式了解到桂城现有社会组织336个,其中社区自组织接近200个,其中扎根于城市社区的自组织120多个,扎根农村社区的自组织80多个(本文的研究对象主要为以文体康乐、居民互助为主要活动内容的社区自组织,未包含各社区的大学生协会、隶属于桂城义务工作者(志愿者)联合会的各义工分队、党员志愿者服务队,数据反映的情况亦不包含后者)。成立时间比较集中于2010年至2013年,主要以文艺类兴趣、传统体育、现代体育竞技为主的自组织,其组织成员以退休人士、中老年妇女(家庭主妇)为主,兼有少量青壮年、青少年、儿童家庭群体。调查数据显示,截止2015年6月为止,共有45个社区自组织在街道文化站或南海区民政局进行备案,其中城市社区占38个,农村社区仅有7个,其余均为未备案注册。

正面影响:在调研过程中获得的反馈,普遍认为社区自组织为居民的生活、社区的发展、社会的稳定带来积极、正面的影响,如居民有序参与社区活动,推动社区共融与社区文化传承,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等。

发展困难与障碍:

1、自组织发展资源有限,缺乏稳定的资金来源

社区自组织发展的资源包括活动的场地、与活动相关的设施、维系组织的基本资金。部分自组织的骨干表示,社区里合适的公共场地有限,现在出来社区参加活动的居民、组织也越来越多,即使有了社区工作人员的协调,也无法改变场地限制的客观条件。除了场地以外,活动资金也是对居民参与活动的较大限制。部分组织经常需要外出参加表演,但连基本的交通费、饭餐费也是难以保证的。当然,社区居委及驻点的社工机构能够一定程度上帮忙,但是居委及社工机构同样是资金有限的,帮上一次两次,未必能够帮第三次。现在部分组织采取自筹的方式运营,每名参加的成员缴纳少量的会费,以保证组织基本的运作,但也影响了部分家庭经济条件不很理想的居民的参与热情。

2、人员的不稳定性

自组织一个重要的特点是居民的自主参与,组织对居民的约束性,相对政府组织、经济组织来说比较小。这种进入的“低门槛”一方面促进了居民的参与,另一方面也加大了人员流动性。部分组织的成员呈现季节性的波动,特别是城市社区中,随迁长者是社区自组织参与者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这些长者并非定居在桂城,他们往往是因为子女在桂城工作并由稳定的住所而暂时生活在某社区,“暑假的时候回家看看孙子”、“寒假回家走走亲戚”的情况非常普遍,一走就是三五个月,而他们当中不乏居民自组织的骨干,给该组织的日常运作带来很大的挑战。

3、自我发展意识不强

社区自组织在自己的熟人圈子里面活动比较多,活动范围也仅停留在本社区或与周边社区的少数互动。对于队伍的发展,队员的意识多数停留在自娱自乐的层次,在如何管理团队、建立团队的管理制度等方面均表示“不懂得怎么做”或“由居委会来做”,自组织回归社区服务的动力不足。从意识层面上看,城市社区参与社会行动回馈社会的情况比农村社区更为普遍,部分自组织开始通过义工服务回馈社区,也比较乐意走出社区和自己的小圈子与其他团体接触交流,农村社区的自组织相对缺乏“与大众分享”的意识,较难调动其积极性。

4、扶持政策比较滞后

以桂城为例,社区自组织注册备案的情况来看,只有三分之一的团体“领证”,究其原因都是“门槛太高”“怕麻烦,没必要”。居委会肩负的基层行政职能太多,对于自组织只“管”无暇去“理”,只要不出乱子就尽量提供基本的场地和部分资金支持。近年来,南海区的民政与外事侨务局、文体旅游局等部门也曾经出台鼓励社区自组织发展的措施,但普遍组织成员反映措施“门槛高”、“程序繁琐”,难以申请到相应的支持。

建议:

1、结合三社联动做法,发挥社工和社会组织的优势与资源,以社区自组织的扶持培育,推动社区服务发展。

在探索“社区+社工+社会组织”三者联动的模式过程中,可将社区自组织作为社区自治、社区服务的其中一个抓手,以社会工作者为骨干,通过社会组织引入社会资源,搭建社区自治组织发展平台,创新社区治理和服务。

 2、加大资源投入的力度

从区级层面政策支持的角度,建议政府多通过政策、法规鼓励、规范社区自组织的发展。社区自组织相应的注册程序应该更为“人性化”,可操作性更高,避免成为“一纸空文”。

从资金、物质支持的角度,政策及法规对应设立各种鼓励办法,提供相应稳定的“基金”供自组织依据政策、法规申请,发挥相应的作用。其它社会组织、慈善组织、社区居委会亦可以相应投放人力资源、物质支持,推动社区自组织的发展、壮大。

3、结合群团组织力量扶持发展

群团组织作为枢纽型社会组织,扎根社区基层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借助其力量和资源孵化、引导、培育各类社区自组织的发展,成熟的各类社区自组织亦可参与到和谐社区的建设中去,去帮助社区居民建立彼此信任、互动互助的社区,进而使人们对政府的公共机构产生信心,提升政府公信力,形成双赢局面。

主办:佛山市南海区政协办公室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新三路7号  联系方式:0757-86337482
邮箱:zx@nanhai.gov.cn  邮编:528200  技术支持:佛山市南海区政务网络中心
CopyRight © 2009-2022 by Nanhai People`s Government of Foshan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2022067547号-1  公安备案编号:44060502000347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