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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转区政协《关于设立政协镇(街道)工作委员会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9-11 09:40:26 发布人:区政协_Admin 信息来源:南海政协
批转区政协《关于设立政协镇(街道) 工作委员会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发〔2012〕10号 各镇(街道)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区直局以上单位党组(党委)、区各人民团体党组、直管单位党组(党委): 经区委同意,现将区政协《关于设立政协镇(街道)工作委员会的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员会 2012年10月25日 关于设立政协镇(街道)工作委员会的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政治协商规程〉的意见》,将现行的政协镇(街道)联络处更名为政协镇(街道)工作委员会。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探索政协工作向基层延伸的有效方式和途径,构建“区(县)大政协、镇(街道)准政协、社区小政协”的组织体系,完善政协履职的链条,推进政协工作重心下移、阵地前移,在服务大局、协调关系、汇聚民意、建言献策、促进和谐以及实现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发挥其他组织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机构设置及职能 镇(街道)政协联络处更名为政协镇(街道)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与镇(街道)党(工)委办(人大办、政府办)合署办公。 (一)主要职能 1.在当地镇(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开展各项经济建设和社会管理工作。 2.密切联系社会各界人士,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工作。 3.组织、管理、协调区域内政协委员和特邀委员,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反映社情民意、建言献策、履职为民。 4.联系和指导村(居)社区参理事会工作,将政协在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参政议政、建言献策等方面的工作理念和方法渗透到基层。 (二)领导职数 政协镇(街道)工作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主任由原来的政协镇(街道)联络处主任担任,副主任由所在辖区内工作或生活、参议政能力较强、威望较高的区政协委员兼任(不占编制、不定级别)。 三、机构人员组成 政协镇(街道)工作委员会成员由本镇(街道)的区政协委员和特邀委员组成。 (一)特邀委员人数 各镇(街道)特邀委员的人数分为三类:桂城街道、狮山镇、大沥镇各设特邀委员人数30名;西樵镇、丹灶镇、里水镇各设特邀委员人数25名;罗村街道、九江镇各设特邀委员人数20名。 (二)特邀委员界别设置 参照区政协的界别设置,各镇(街道)特邀委员设中共、工商联、经济、科技、工青妇、教育、医卫、农村和农业、社会管理、文体艺术、其他等若干界别。 (三)特邀委员人选条件及结构 1.人选条件:参照政协章程规定,特邀委员人选应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事业,模范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在本界别中有代表性,社会联系面广,在当地威望较高,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热爱政协工作,积极履行职责,有良好的道德品德和社会形象。 2.特邀委员的结构:为充分发挥政协的自身优势,安排特邀委员应科学掌握好合适的党内外比例,保证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在特邀委员中占较大比例,原则上中共特邀委员人数不超过40%,党外特邀委员人数不少于60%。应保证妇女委员在特邀委员中占一定比例。 3.交叉任职问题:为了能让更多各方面代表人士参与政协工作,应坚持不交叉任职原则。除工作需要外,镇(街道)特邀委员人选原则上与镇(街道)党代表、人大代表不交叉安排,与省、市、区政协委员不交叉安排。 (四)特邀委员产生程序 镇(街道)特邀委员应经过以下程序产生: 1.提名推荐。由政协镇(街道)联络处负责牵头在当地镇(街道)分界别提名、推荐、考察候选特邀委员人选(政协镇街工作委员会成立后则由其办公室负责)。 2.协商确定建议名单。对各方面提出的推荐名单进行综合平衡,反复与各推荐方面协商形成建议名单。 3.审议通过。将特邀委员建议名单提交镇(街道)党(工)委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区政协备案。 4.公布。经镇(街道)党(工)委会议通过的特邀委员,由政协镇(街道)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通知其本人,向其颁发特邀委员证书,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四、时间要求 2012年11月底前,各镇(街道)全面完成政协镇(街道)联络处的更名、特邀委员选定和挂牌工作。政协镇(街道)工作委员会衔牌与当地镇(街道)党(工)委、人大、政府(办事处)衔牌并列悬挂。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协镇(街道)工作委员会是在镇(街道)党(工)委领导下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为充分发挥其党委政府“好助手”的特殊优势,各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迅速组织精干人员组成筹备小组,研究落实更名挂牌、特邀委员选定等工作。 (二)切实保障人员和办公经费。各镇(街道)应根据实际需要为政协镇(街道)工作委员会配备若干名工作人员,所需工作人员由各镇(街道)内部调剂解决,并在安排财政预算时切实保障政协镇(街道)工作委员会开展工作和特邀委员履行职责所需的经费。 (三)加强沟通联系,善于总结经验。设立政协镇(街道)工作委员会是政协工作向基层延伸的大胆创新,在摸索实践过程中,各镇(街道)应加强与区政协的沟通和联系,不断完善政协镇(街道)工作委员会的制度建设;及时总结、交流政协镇(街道)工作委员会的做法和经验,改进不足,切实发挥其独特优势。 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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