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七个转变看提案工作的发展趋势
发布时间:2017-06-12 14:36:16 发布人:区政协_Admin 信息来源:南海政协

提案是政协履职的重要方式之一。近年来,各级政协组织高度重视提案工作,努力探索形式、不断健全制度和程序,提案办理工作实现了从重数量向求质量、从随意性向制度化规范化、从文来文往向协商办理等转变,努力实现政协提案效益的最大化。

从重数量向重质量转变。提案要注重质量、不比数量———这是近几年提案工作的一个最显著的变化。质量是提案的生命,好比大厦之根基,根基牢了,交办、督办、协商、反馈等都不是问题。提案提得准不准,好不好,切不切实事关提案工作全局。提案内容质量不高会带来很多弊病:耗费人力物力财力,承办单位难以办理,造成重答复轻落实;提案质量问题导致立案率不高挫伤委员履职积极性,而且降低政协组织和委员的影响力。所以做实提案选题、调研、撰写、讨论修改、审查立案等环节,不断提高提案质量,是提案工作永恒的主题。

从随意性向制度化规范化转变。不断加强提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是提案工作的发展趋势。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各级政协在实践过程中也制定和完善了诸多制度、实施细则、工作规则等。但提案工作涉及面广、程序性强、要求高,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仍然需要进一步制度化。从提案的征集、审查、办理、答复、督办等工作环节,到提案的审查立案标准、重点提案的产生、优秀提案和先进承办单位的评选表彰等,都需要建章建制、不断完善,保证提案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避免随意性。

从文来文往向协商办理转变。提案工作是政协带有全局性、基础性的一项工作,是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重要形式。随着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推进,提案办理更加突出协商办理的特点和要义。近两年,各地纷纷出台提案办理协商办法,把协商作为提案办理工作的必要环节,加强办理前的联系、办理中的沟通、办理后的反馈。应进一步突出政协工作性质和特点,充分发挥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加强沟通协商,增进相互理解,凝聚思想共识,研究对策策略,推动办理工作更加深入有效。

从等结果向重过程转变。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提案承办单位要在收到政协全体会议期间的提案5个月内,收到政协全体会议闭会期间的提案3个月内,对提案作出书面答复。过去一般是在提案交办三五个月办理基本完成后,政府、政协相关部门才组织提案人等进行提案督办,但那时大部分提案办理“木已成舟”。现在很多地方提案一经交办,就拟订办理协商计划,从参与各承办单位承办计划方案开始,加强与各承办单位的联络、协商、沟通。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也积极主动与提案者加强联络,通过电话联系、座谈调研、登门走访等方式,听取提案者的意见和建议,增强办理工作活力和理解共识,有效保证提案办理的效益最大化。

从重答复向重落实转变。重答复轻落实是当前提案办理工作中委员反映较多的问题。究其原因,有少数承办单位缺乏与提案者沟通,或避重就轻或以工作情况介绍代替针对性答复的原因;也有提案内容针对性不强、建议不具体、质量不高,难以办理和明确答复的原因。针对这一问题,一方面要狠抓提案质量,一方面要做实提案办理协商,同时要加大跟踪宣传,典型引路,报道承办单位提案办理的成效,建立优秀承办单位评选表彰制度,鼓励各承办单位在“实”字上下功夫,通过提案办理解决实际问题。对于言之有理、言之有据的提案,要答复好落实好;对于列入计划拟采纳的提案,要建立健全工作台账,注重通过办理回访、二次督办等方式持续跟踪,努力把每件提案办好办实办到位。

从封闭运作向公开透明转变。提升信息化水平,推进提案办理公开,是提案办理工作发展的趋势,也是提高工作效率的需要。不少地方都建立了提案信息管理系统,通过网上系统提交、交办提案,承办单位对提案的办理情况进行即时更新公布;提案者随时查询跟踪了解提案办理进程,及时向承办方反馈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建议。提、办双方随时互动交流,改变了过去封闭运作模式,增强了即时互动、透明公开,有利于提案者知情明政,提高提案质量,也有利于承办方及时掌握情况,提高办理工作效率。

从集中提案向常态化提案转变。当前,政协提案仍然以全会期间提交的提案为主。全会集中提交,大量提案集中审查、立案、交办、承办,时间紧、任务重,造成提案质量难以保证,也使一些时效性强的提案错过办理最佳时机。不少地方在提倡和实践提案常态化,政协提案随时提、随时审、随时立、随时交办,有利于提案质量提高和承办工作常态化,对提升提案工作整体质量必将产生积极作用。

(作者单位:湖北省黄石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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