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探索南海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政策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9-12-16 17:08:38 发布人:区政协_Admin 信息来源:南海政协

关于加快探索南海区港澳青年

创新创业政策的建议

团区委

 

近年来,南海区根据党中央和上级的要求,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主动作为,依托粤港澳合作高端服务业示范区等重点合作平台,深化在金融、贸易、专业服务、产业载体等各领域与港澳合作,联手参与全球竞争合作,实现产业共荣,取得了丰富成果。然而,随着大湾区战略的深入推进,广东省内各城市,尤其是珠三角相关城市踊跃与港澳开展合作,制定针对港澳的优惠政策与各类扶持,南海区对港澳工作的定位、扶持急需重新审视,以期争取新一轮粤港澳合作的优势。

一、当前珠三角城市政策竞争

(一)东莞市的港澳扶持政策

2016年8月,东莞市人民政府出台了系统的港澳科创培育整体目标与扶持政策,以市府办的名义印发了《东莞市莞港澳台科技创新创业联合培优行动计划(2016-2020)》(东府办〔2016〕78号),提出:到2020年,来莞创业的港澳台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数量达到300人以上;港澳台科技创新创业联合培优示范基地达到10个以上;市财政向符合条件的港澳科技创新创业企业按照贷款实际支付利息的70%给予贴息,每个项目贴息时间最长不超过2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贴息100万元;符合条件的港澳台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入驻联合培优示范基地创办企业的,按照实际租用面积给予最长两年的场租补贴,最大补贴面积200平方米;港澳台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来莞创业成立公司的,可申请各类高层次人才住房,或申请入住由政府提供的具备“拎包入住”条件的人才公寓,并按实际支付的房租享受2年内不超过60平方米的补贴……以及相关人才认定、医疗卫生保障、子女教育保障等一些列配套政策。

除了东莞全市性的政策外,2010年松山湖(生态园)在“粤港澳文化创意产业实验园区”的基础上,吸引了一批港澳青年创业项目。为了更大力度吸引港澳青年创业,2017年3月东莞松山湖管委会办公室、东莞生态园管委会办公室印发了《东莞松山湖(生态园)港澳青年人才创新创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松生办〔2017〕29号)。根据《办法》,45周岁以下的香港或澳门青年,只要在松山湖(生态园)注册企业且持股50%以上,即可获得资金支持,其中创业启动资金最高为20万元;企业的办公场地可享受2年内不超过45元/平方米的租金补贴,最高补贴面积可达100平方米;对获得金融机构贷款的港澳青年创业项目,按照企业实际支付利息的70%进行核定给予贷款利息补贴,每家企业每年补贴利息最高100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两年;对创业投资机构投资于园区港澳青年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按照年度实际投资额给予10%的投资补贴,对单一港澳青年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投资的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截至2018年11月,园区共进行了三批次的港澳青年人才创新创业专项资金申报工作。

(二)广州市天河区的港澳扶持情况

2017年3月,广州市天河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了《广州市天河区推动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发展实施办法》(穗天科工信规〔2017〕1号),对18-45岁的港澳青年创新创业项目给予10万元落户奖励和最高10万元租金补贴两项支持,大力支持港澳高校项目在天河落地孵化。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截至2017年12月,天河区共有登记注册的港澳台资企业1891家,约占全市港澳台资企业总数的8.1%;投资总额173.17亿美元,约占全市港澳台企业投资总额的31%。太古汇、周大福中心、周生生(中国)商业有限公司、澳门国际银行、台湾银行广州分行、中国信托商业银行广州分行等重点港澳台企业落户天河,取得了较好的成果。

此外,2017年10月20日,在天河区委统战部等部门的支持下,广州市天河区港澳青年创业服务中心(社会组织)暨天河区港澳青年之家在天河区人才港揭牌成立。2018年5月17日,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到天河区港澳青年之家参观考察。随着天河区港澳青年之家的不断成熟和天河区相关配套政策日渐完善,港澳青年来到天河区创新创业、实习就业、学习交流、安居乐业的人数不断增多。

二、建议我区加快探索港澳青年创新创业政策

2015年初,南海区委区政府作出在三山新城打造“粤港澳合作高端服务示范区”的战略部署;2017年4月,时任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梁振英率团考察佛山,首次提出“香港+佛山”一起面向全球、携手打造粤港澳大湾区;6月,佛山市委、市政府提出香港+佛山7大领域11个重点合作项目,获得香港特区政府积极回应;南海区以三山新城为中心推动南港澳发展取得了积极的成果。然而,面对珠三角周边城市的竞争,建议有关部门还需要在以下方面加速加力,争取更大的优势。

(一)完善适用港澳的就业创业政策

当前,我区出台了涵盖广泛、层次多样的就业、创业等政策,但政策实施对象主要是针对境内机构、居民,对港澳机构、居民的针对性、适用性不够明显清晰。在对港澳机构、居民的宣传推广时,对能否跟境内机构、居民同等适用,往往拿不准尺度,导致在招商引资、招才引智中挨打被动。

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支持香港、澳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粤港澳合作、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等为重点,全面推进内地同香港、澳门互利合作,制定完善便利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发展的政策措施”。2018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到广东考察,提出要把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作为广东改革开放的大机遇、大文章,抓紧抓实办好。2018年11月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广东省人才发展条例》,规定“支持粤港澳大湾区联合开展招才引智,联合建设大数据中心和国家重大创新平台,联合开展技术攻关,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港澳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在本省设立研发机构的,可以享受各项支持创新的政策。具有港澳职业资格的金融、规划、设计、建筑、会计、教育、医疗等专业人才,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在本省应聘执业,支持港澳高等学校毕业生和青年人才在本省就业创业……省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对外籍人才、港澳台人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紧缺急需人才的职称评审办法。”为落实十九大报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讲话精神和《广东省人才发展条例》等,争取我区在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的更大优势,建议尽快重新审视现有就业实习、创新创业、招商引资、招才引智等政策,完善针对港澳机构及居民的适用性规定,或参考东莞市、广州市天河区等地制定专门政策,更好地吸引港澳的优质项目、人才、资金等汇聚南海。

(二)推动港澳青年服务阵地建设

2018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会见港澳各界庆祝国家改革开放40周年访问团时指出,“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广大港澳青年不仅是香港、澳门的希望和未来,也是建设国家的新鲜血液。港澳青年发展得好,香港、澳门就会发展得好,国家就会发展得好。要为港澳青年发展多搭台、多搭梯,帮助青年解决在学业、就业、创业等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创造有利于青年成就人生梦想的社会环境。”港澳青年是港澳就业、创新、创业的新生力量,他们更侧重于轻资产、高收益的文创、金融、商贸、法律等第三产业服务,在产业项目、经营模式等方面与父辈有着较大区别。

近年,港澳青年到南海就业创业日渐增多,但由于家庭、生活圈子、文化环境等原因,港澳青年留在南海长期生活的人数不多,整体氛围还不丰富。当前,我区以粤港澳合作高端服务业示范区的三山新城、金融高新区为重要节点吸引港澳人员就业创业,但青年味道相对薄弱,不利于吸引港澳青年在南海深度落户发展。建议可以适当参考广州市天河区港澳青年之家的模式,在三山新城“香港城”、“澳门城”的基础上,统筹推动建设更贴近港澳青年口味的服务阵地,适时探索成立南海属地的港澳青年社团,从而更好地服务港澳青年发展,同时推动南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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